102年臺中市街頭藝人甄選簡章
102年臺中市街頭藝人甄選,目的為推廣城市街頭藝術,提供多元的都會展演形式,為城市生活加入美學因子,藉由讓「藝術生活化,生活藝術化」,不論大城市小巷子處處皆流動藝術人文之美,朝向「藝文低碳 智慧城」新城市願景發展,內容包括街頭藝人報考、核證、換證及成果發表活動,熱愛街頭表演的民眾均可報名參加,歡迎全臺對街頭藝術有興趣的達人考取大臺中街頭藝人演出證照。

壹、依 據: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⋯⋯活動實施要點。

貳、辦理時間:102年4月20日(六)起至4月21日(日)止 9:00~18:00

參、辦理單位:

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
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
承辦單位:建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肆、辦理地點:臺中市臺中公園(自由路二段/公園路與雙十路)

伍、報名資格:

需年滿16歲以上,得以個人或10人以下團體名義報名,本國或外國藝文工作者以及藝文團體均得為申請人,藝文團體須註明所屬團名,並推派一人代表申請。(外籍人士須檢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證)

陸、報名辦法

一、報名時間:102年3月26日(二)起至4月12日(五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二、郵寄地點:請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或臺中市街頭藝人網站(www.buskers-taichung.com.tw)下載申請表格及檢附文件資料以掛號郵寄至

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155-1號9樓建嘉國際』

(請於信封正面右上角註明:102年臺中街頭藝術藝人甄選活動)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宋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